防疫專區

依據教育部最新防疫指引,3月20日起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教職員工生,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進入校園,可以請病假。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則可提早解除。詳細規定請參閱連結辦法:https://reurl.cc/o0RGMQ
2月20日起校外場所:
如疫情穩定,自2月20日實施室內戴口罩放寬規定。指定場所、特殊情況建議要戴口罩,其餘場所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3月06日起本校各校區:
- 3月6日起依指揮中心規定,實施校園及室內口罩放寬。
- 3月6日以後,保健室、校車、廚房仍應佩戴口罩。
- 考量教學需求,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可於特殊場域或授課相關需求時,學校得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 實驗室、工作室依其性質原本即自行訂有應佩戴口罩之規定。
- 餐飲實驗課、生化實驗課等有授課相關需求之課程,完成師生充分溝通取得共識程序,得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 班上有同學確診已依規定進行5+N居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確診者返校應依規定佩戴口罩,其餘同班同學可自主佩戴口罩,如有症狀建議佩戴口罩。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月28日公布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教育部及所屬機關主管場域之防疫措施,亦配合自12月1日起同步進行調整。其中,有關進入各級學校校園,亦依前開12月1日措施,調整為於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維持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如屬致詞、演講、講課、拍攝個人/團體照或進行運動、歌唱、音樂吹奏、合奏、舞蹈類之課程及教學活動等時,可以不戴口罩,但於課程開始前及結束後,仍須佩戴口罩。
教育部將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適時調整校園防疫措施,鼓勵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COVID-19疫苗施打劑次儘速進行疫苗施打,並備妥相關備用物資,共同守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及安全。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3AAF29516D27411F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三)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四)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四、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五、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室內場所或活動,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六、餐飲場所: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之規定。
指揮中心提醒,體質敏感、有慢性病或發燒、呼吸道症狀的民眾,於人潮較密集區,仍建議戴口罩;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全接種COVID-19的民眾,儘速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一、依據本部111年11月2日臺教高(三)字第1112204712號函(諒達)續辦。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1年11月14日起放寬居家照護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解 除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為隔離期滿後快篩檢測陰性、或距解除隔離日已達7天,爰本部配合修正旨揭防疫指引規定。
三、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本部學校衛生資訊網下載運用。
大專校院防疫措施Q&A:https://cpd.moe.gov.tw/page_two.php?id=3557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表示,考量我國目前疫情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全人口疫苗涵蓋率高,為兼顧社會經濟發展及民眾生活需求,經參考國際現行公衛防疫措施,自今(2022)年11月14日起,取消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場所(域),包含屬於維持醫療量能、維持防疫量能、高接觸風險工作者、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即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1、2、3、7類對象)、矯正機關、殯葬場所,以及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24類場所(域)等工作人員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
另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的活動,包含宗教活動(遶境、進香團參加成員)、團體旅遊(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彼此之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遊)、健身房及八大行業之參與民眾,已於11月7日起取消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
指揮中心提醒,上述工作人員如於工作期間出現發燒或疑似呼吸道症狀時,須立即戴上口罩,並以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如檢測結果陽性,應儘速透過遠距/視訊診療,請醫師協助評估快篩陽性結果;另,如檢測結果為陰性,仍建議在家休息或持續觀察症狀必要時再進行快篩試劑檢測。
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狀況及國內防疫與醫療量能,滾動式調整防疫策略及相關配套,請民眾持續配合落實相關防疫規範,落實勤洗手及咳嗽禮節等衛生防護措施,並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提升自身及社區保護力,降低疾病傳播風險。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0月24日公布11月7日起放寬之防疫政策,教育部及所屬機關主管場域之防疫措施,亦配合自11月7日起進行調整,並將配合修正各項防疫指引,調整方向說明如下:
壹、自11月7日起,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0+7自主防疫」。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免居家隔離,均實施0+7自主防疫措施,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短期補習班,比照辦理。
貳、自11月7日起,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社區大學、短期補習班、樂齡學習中心、社教館所及圖書館、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及游泳池等,視營業及防疫需求,自行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教育部宣布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全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比照辦理。
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依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教育部配合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將自111年10月13日起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說明如下:
(一)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有關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的認定方式及檢測措施,係依指揮中心111年5月19日訂定「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指引」,所謂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係指如10/13有發生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時,如無症狀,10/14欲到校(班)上課、上班,需有10/13或10/14快篩陰性檢驗結果。
此外,教職員工及學生如於111年10月13日前已開始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者,於10月13日起亦同步可適用調整後措施。教育部將持續鼓勵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COVID-19疫苗施打劑次儘速進行疫苗施打,並備妥快篩試劑等備用物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適時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共同守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及安全。




為邁向防疫正常生活,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0月13日邊境管制放寬,有關境外生入境自111年10月13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境外生免除居家檢疫,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入境措施變革說明如下:
一、入境名冊免報教育部核定:學生憑入學通知單直接向外交領事事務局及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簽證或入出境許可,備妥入境相關證件即可自各機場/港口入境,並由學校協助安排接送事宜;教育部於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大廳仍設桃機小組櫃檯,協助境外生處理緊急事件及提供諮詢服務。
二、自主防疫天數: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7天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間,若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則可到校(班)上課。
三、自主防疫地點:自主防疫地點以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自宅或租屋處所或親友住所或旅館為原則,亦可入住學校宿舍,入住學校宿舍之相關規範如下:
(一)如無症狀,可住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學校宿舍。一旦出現症狀,須入住學校隔離宿舍,後續如確診則轉入住「照護宿舍」。
(二)如有症狀,須為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條件之「隔離宿舍」,後續如確診則轉入住「照護宿舍」。
(三)如入住學校宿舍,同日入境的同校境外生得多人同住一室,惟如同住一室之中有人轉確診,其他同住室友須依指揮中心規定進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
四、交通方式:
(一)如無症狀,可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親友/機關團體(學校派專車)接送、自駕,前往自主防疫地點。
(二)如有症狀,於機場進行唾液PCR後,由學校引導搭乘防疫車隊或由學校安排專車,載學生前往自主防疫地點。
配合以上新措施,教育部已請各大專校院於境外生入境前加強宣導入境防疫新規定,並與學生保持聯繫,掌握學生入境情形,以協助境外生順利入境來臺就學,避免發生失聯或違反防疫規定之情形。
中華民國111年6月23日衛授疾字第1110100867號公告,新增「猴痘」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
詳細防疫資訊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G3A6nyt8JmqIUcUF5Pek6w
什麼身分會被匡列?
依現行COVID-19之密切接觸者定義,自確定病例發病前4日起至隔離前:在無適當防護下,曾於24小時內累計大於 15 分鐘面對面之接觸者,或提供照護、相處、接觸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之醫療人員及同住者。經衛生單位調查符合前述密切接觸定義,將會匡列為密切接觸者。
細胞簡訊
收到細胞簡訊不代表被匡列,只是代表足跡、時間可能與確診者重疊,若出現類似症狀、曾有症狀才需要向醫師諮詢或直接進行採檢。如果有症狀請立即就醫,無症狀者則需自我健康監測14天即可。
自主健康管理
指接獲衛生單位開單列管者,必須在家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不可外出上課上班亦不可聚會聚餐。僅指以下公告對象:通報個案經檢驗陰性者、居家檢疫/隔離期滿者、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期滿者、臺帛旅遊泡泡專案返臺者。自2022年3月7日起,經地方衛生主管認定有必要且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者,必須在家進行10天自主健康管理。
自我健康監測
指未收到衛生單位開單匡列,疫調後僅詢問關懷健康狀況之師生,例如:曾接觸被列管居家隔離之非確診者、曾與確診者公共場所活動史有暴露交集者。本項師生如經居家自我快篩為陰性者,可以到校上課上班,應全程戴口罩且早晚量測體溫,注意自身健康狀況。
居家隔離
與確定病例之接觸者,並收到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自2022年3月7日起,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隔離期間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居家檢疫
具國外旅遊史者,並收到主管機關開立「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自2022年3月7日起,居家隔離天數縮短為10天,隔離期間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銘傳大學防疫專責小組 111.04.10
MCU Containment|https://web.mcu.edu.tw/zh-hant/content/containment-en